云展厅
首页 > 云展厅 > 正文

建筑室内设计现代学徒制试点

2022年08月04日 11:11  点击:

一、项目简介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经山西省现代学徒制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遴选评定,我院建筑室内设计专业成功获批为山西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和第一批试点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根据任务书和实施方案,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周期为2019年9月—2022年7月。

     试点获批以来,工作组结合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开展了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现代学徒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计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了现代学徒试点的建设工作, 工作重点为打通校企合作通道,实现“双主体”育人机制的良性运行;塑造学生和学徒的双重身份,实现招生招工一体化;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加强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校企互聘共用的“双导师制”;健全现代学徒制的管理制度,实现责、权、利共担。

二、工作原则

     该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坚持政府统筹,协调推进。要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系统规划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把立德树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试点工作的根本任务,统筹利用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资源,协调好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要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签好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两个合同,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解决好合作企业招工难问题。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地区行业、企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招生与招工、学习与工作、教学与实践、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资源建设与共享等方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实现形式,形成特色。

     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要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三、工作内容

     1、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推进招生招工同步、先招工后招生、先招生后招工,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

     2、标准体系建设。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校企共同研制高水平的现代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做好落地实施工作。在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率先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3、双导师团队建设。推广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度,校企分别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和学徒指导岗位,完善双导师选拔、培养、考核、激励等办法,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导师团队。

     4、学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发挥校企双方的场所、设备、人员优势,共同开发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信息化资源,及时吸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形成共建共享的教学资源体系。

     5、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按照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育训结合、工学交替、跟岗顶岗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6、管理机制建设。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协同制订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由学校党委会审定。校企共同分担人才培养成本,完善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

四、推行现代学徒制的研究启示

     (1)完善法规制度,明确各方权责。现代学徒制推行较好的发达国家,其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之所以能够坚实合作,最重要的就是有法律保障。大力发展现代学徒制需要成熟的立法、高效的执法。建议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里明确学校、企业、师徒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各方的合法权利和法律约束,着重解决学校和企业管理风险、企业经济效益维护、师徒权益保障等问题。

     (2)强化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教学质量标准及监控评价体系、学生质量评价体系,提高现代学徒制办学水平,建立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管机构,保证学校、企业、学徒三方规范化地落实现代学徒制。以“匠师工作室”为基本教学单位组织教学和质量评价,按照岗位、技能、师徒和企业运行制度等方面设置科学合理的指标,重点评价现代学徒制教学进程、学徒效果、制度管理;实行国家工匠技能认证制度,全面实施工匠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和技能等级认证制度;建立教学质量第三方认证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教学质量认证机构,形成相对全面的教学质量认证体系,采用相对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认证办法,为现代学徒制保驾护航。

     (3)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国家现行的现代学徒制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缺乏刚性约束,操作性不强,因此,应当明确制定项目推进、表彰奖励等激励机制,通过制度保障、政策鼓励、财政支持等路径,大力支持推广现代学徒制。通过财政经费支持弥补职业院校、企业、学生三方的成本投入;通过减免税收、专项扶持吸引企业踊跃参与现代学徒制。

     (4)助力传统技艺,铸就匠心传承。第一,大力扶持、鼓励并积极引进传统技艺大师,进入职业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在设施设备资助、薪酬补贴、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设立专项资金,通过改善学习环境、补贴生活费用来吸引青年学生。第二,将工匠精神的传承列为职业院校德育考核的标准之一。第三,设立省部级荣誉称号以奖励德艺双馨的工匠大师、技师,并给予重要的物质奖励。传统文化技艺的传承既是技能的传承,更是“敬业、精益、专注、创新”工匠精神的传承。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工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改变轻视职业教育的社会现象。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褒奖技术明星、能工巧匠,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提高他们的收入,营造现代学徒制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369号2号教学楼6层    邮编:030619

联系电话:综合办公室0351-5678470  教产研办公室0351-5678468 学工办公室(分团委)0351-5678469

版权所有: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晋ICP备 15000856号   晋公网安备 14070202000207号